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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1.我院实行实名挂号,请使用病人本人身份信息挂号,如需使用医保请选择到院付。
 
2.取号需出示短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各楼层自助机或窗口取号(特病及公务员到窗口取号)。
 
3.皮肤科患者按预约就诊时间(预约短信中有提示)提前1小时到诊区取号、签到后就诊。
 
4.超过预约就诊时间,预约号源取消,记爽约一次。60天内爽约3次,30天内退号超过3次,将暂停预约资格90天。
 
5.如需取消预约请于就诊前一日17:00前在个人中心内取消,就诊当日不能退换号。
 
 
7.请主动出示 “渝康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保持1.5米间距。
 
8.我院专家同时承担着应急、帮扶、院外会诊等任务,如遇临时停诊将发短信通知已预约患者。
 
 
就诊须知
 
1、请各位病友提前知悉我院布局、就诊须知及就诊流程,尽量提前预约挂号,以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2、周一至周三上午为就诊高峰期,为节约你的时间,请尽量避开高峰期,可选择下午或周四、周五就诊。
 
  双休日、节假日我院实行半天门诊。
 
  我院挂号及开诊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挂号 7:00-11:30
               开诊 8:00-12:00
          下午   挂号 11:00-16:30
               开诊 13:00-17:00
 
  周末、节假日: 上午   挂号 7:00-11:30
               开诊 8:00-12:00
               其余时间请挂急诊号
 
3、我院推行实名制挂号,就诊、挂号须持就诊卡、医保卡或身份证
  ☆ 本市病友请携带医保卡挂号;
 
  ☆ 外地病友请携带身份证挂号;
 
  ☆ 无身份证的患儿请填写病历后到儿科门诊窗口办卡、挂号;
 
  ☆ 眼科病友请持医保卡及就诊卡到大厅进门左侧眼科分诊处先分诊后挂号;
 
  ☆ 特病病友请持特病证和医保卡到各楼层窗口挂号、缴费;
 
  ☆ 军队医改病友请到门诊大厅左侧军人诊区内挂号、就诊;
 
  ☆ 军人及70岁以上老人凭本人有效证件优先挂号就诊。
 
4、为减少你的排队时间,建议提前预约挂号,我院预约方式有网上预约、手机APP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详见“二、预约挂号”。
 
5、 我院开通了“一卡通”,就诊时请办理“一卡通”(医保卡、就诊卡、银医卡),办理一卡通后可在自助机上自助完成挂号、缴费、预约、查询、取号等就诊相关功能,不用排队,大大节约您的时间。每个楼层均设有“一卡通”自助机和办卡/挂号/收费窗口,均可办理。
 
自助机位置及分层办卡/挂号/缴费指引
 
门诊大厅:自助服务区、挂号窗口综合办卡、挂号、缴费
 
一楼左侧(外科诊区):自助机、挂号窗口办卡、挂号、缴费
 
二楼左侧(内科诊区):自助机、挂号窗口办卡、挂号、缴费
 
二楼右侧(妇产科诊区):自助机、挂号窗口办卡、挂号、缴费
 
三楼左侧(耳鼻喉科、口腔科诊区):自助机、挂号窗口办卡、挂号、缴费
 
三楼右侧(皮肤科、美容科、疼痛睡眠科诊区):自助机、挂号窗口办卡、挂号、缴费
 
6、门诊病历本在重庆市各大医院通用,复诊病友请携带就诊卡或病历本。
 
7、挂号单当日有效,请于当日就诊。
 
8、挂号诊疗费用:
  ☆专家号50元;
  ☆主任医师号30元;(中医:35元)
  ☆副主任医师号22元;(中医:27元)
  ☆普通号15元。(中医:20元)
  ☆急诊号20元。
 
9、专家出门诊时间相对固定,但由于专家同时承担着教学、院外会诊、帮扶等任务,有临时停诊的情况。您可登陆我院官方网站查看最新停诊通告,以免影响您的就诊,对于预约病友,我们将发短信通知。
 
 
重庆主城区参保人员就医程序
 
   一、重庆市主城区包括范围
 
   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巴南区、高科区、经开区、北部新区
 
   二、门诊就医
 
   1、门诊病历:使用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例》是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在主城区各定点医疗机构通用。
 
   2、挂号:参保人员到挂号室挂号应用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并出示医保证,之后前往指定候诊区依次候诊。
 
   3、看病:医生诊断病情后将诊疗过程填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历),开具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诊疗单。
 
   4、交费:凭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诊疗单划价交费,现金或刷卡支付(各大银行信用卡),留存发票。
 
   5、报销: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当年交足起伏钱后,医保网上结算;普通门诊费属于医保范围内,医保卡内存有费用者,可医保网上结算,其余均为自费。
 
   三、住院办理
 
   1、住院手续: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医保证、医保卡复印件到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当日未办理者次日应带上住院证、医保证、病历首页到入院处补办登记。
 
   2、住院费用:住院期间必须交纳总住院费预付金地50%,医院垫付支50%作为医院医疗费用周转。
 
   3、 入院后:
 
   (1)应首先告诉主管医生与责任护士费用类别为医保病人,医生在使用超范围检查、治疗、自费药品时,应得到病人的同意签字后再执行。
 
   (2)医保病人自费项目一律要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3)住院病人抢救及门诊危重病抢救需要填写《使用目录外抢救药品、血液制品审批表》,三天内补办送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送各区医保中心。
 
   4、出院:
 
   (1)凭医开具的出院证出院。
 
   (2)  费用结算:凭住院预交款收据,到住院收费处结算,实行网上结算,个人担负部分由住院预付金结算,多退少补,统筹部分由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财务科电话号码:68757701